和平离婚协议书写什么内容?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有以下内容1、要写明双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2、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3、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4、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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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协议内容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可以委托律师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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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离婚协议书撰写方式是:
1、写明夫妻的姓名等基本身份信息和基本情况等;
2、写明双方协议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3、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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