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房改房业主可以选择哪些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物业交付使用后,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权属登记用途使用物业。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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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2、由第三人调解。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4、投诉。
5、提起诉讼。
6、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7、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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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业主通过协商方式和由第三人调解的方式仍解决不了“房产维权”问题,那么就可以通过行政途径维权(投诉维权)。对于开发商,业主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和投诉;对于物业公司,业主可以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物业的总公司(如果有总公司)投诉,或者更换物业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十条 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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