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员工提起仲裁诉讼后,是否可以更换法人?

公司在诉讼期间是可以更换法人的,这里的法人不是公司法人,而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指的是公司这个主体,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有时也简称法人。
诉讼的主体是公司法人而不是法人代表,因此法人代表可以变更,但变更后要及时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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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间可以更换法人。更换法人对公司没有影响,破产对公司有影响。但不影响仲裁过程。破产必须清算,企业破产时成立的清算组应当作为仲裁当事人出庭。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资金。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人设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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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对劳动仲裁的履行,可以直接到工商局调取法人变更的情况,然后继续申请变更后的法人执行。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操作流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四、国、地税变更;
五、相关许可证也须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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