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只写了女方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呢?作为旁观者来看,首先说婚后购买的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还贷,那么首付是由男方父母出资付款,是属于赠予,但是赠予肯定是有条件的,因此上可以分开来分割,首付部分是由男方父母出资,如果男方父母要求退还,可以将首付部分 分割给男方父母,剩余部分是夫妻共同承担还贷,可以平均分割,这样房产就分割完毕了。假如说贷款还未还清,则债务也同时分割分别承担还贷。假如说有一方要房,一方要钱,可以由要房方支付另一方资金。自己斟酌吧年轻人。
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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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在离婚分割时,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在夫妻都想要房子的时候,法院会优先将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之后由这一方给与补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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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平分房产首付款,并确定取出现金后存款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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